本报讯 近日,台州市黄岩法院发布信息显示,2012年度至2015年度,黄岩法院受理信用卡纠纷案件分别为201件、316件、286件、132件,到2016年10月底突升至549件,同比增幅高达394.6%。

  信用卡纠纷案为何如此激增?

  黄岩法院的王法官解释说,由于信用卡市场的竞争激烈,各家银行为扩大市场,不断降低办卡门槛,对持卡人、担保人的身份和收入情况及偿还能力的资信审核流于形式;而信用卡持卡人在银行的各种优惠政策和礼品的诱惑下,办理了信用卡业务甚至多个银行的信用卡,冲动消费之下产生信用卡欠款,从而陷入频频透支消费而无力偿付的泥潭里。由于政府、金融信用体制不完善,公民诚信意识不强,在银行催款时,潇洒之后的“卡奴”们往往采取各种方式故意拖延甚至销声匿迹躲避还款,更有一些持卡人利用信用卡从事洗钱、套现等违法行为,从而引发相关纠纷。

  36岁的张某于2013年9月办理了一张某银行信用卡,信用额度5万元。去年年初开始张某两次刷卡取现,透支本金共计45882.30元,截至去年5月19日,本息合计51975.42元。银行多次电话、邮寄函件催收透支款,张某故意不予理睬并私自变更联系电话。银行催收未果报案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追缴,张某偿还了全部透支款息共计51975.42万余元。透支款息虽已全部偿还,但张某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从黄岩法院提供的2012年以来统计数据里,笔者注意到,在这些信用卡消费人群中,被告年龄在20岁至30岁之间的占25%,像张某这样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的中青年占52.5%,为透支消费主力军。

  王法官告诉笔者,相关法律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透支信用卡1万元以上,经银行两次催收3个月未还,情节严重者,会被认定为“恶意透支”,有可能受到刑事追诉。很多人不了解这条法律,认为自己没有及时还款,至多被银行拉入黑名单,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任性刷卡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即使还了钱,还要被判刑。

  从2012年受理的201起案件中看到,其中公告送达的案件就有87件,占受理总数的43.28%。王法官解释,由于银行审查不严,很多人身份证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并不一致。发生纠纷后,法院在向被告送达时住址不符而无法送达,最后只能采取公告送达。

  持卡人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遵循信用卡规则,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及还款能力,做到“量身”办卡,“量力”用卡,切莫将信用卡当做临时摇钱树,盲目地透支明天潇洒今天,如果涉嫌犯罪,将得不偿失。

  林静王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