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双11”的到来,记者日前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工商部门将开展专项监测行动,为期2个月,聚焦网络虚假宣传、违法促销、巨奖销售、假冒伪劣等七类问题,突出对“双11”前、“双11”、“双12”三个网络集中促销时段(点)进行全网实时监测。

  截至2015年底,浙江网络交易额已突破3万亿,平台上的买家(消费者)已超过4亿人,“双11”也成为一个互联网创造的全民购物狂欢节。但在网络购物消费量迅猛增长的同时,消费投诉举报和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也“相形见涨”。

  浙江省工商局对去年“双11”杭州市消费投诉情况研究分析表明,2015年“双11”后11月11日至12月10日的30日内,接收到电话、书信、网络等来自全国各地的网购消费维权诉求达到9400多件,其中,针对“双11”活动的维权诉求就有2200件。如限时免单、抽奖秒杀、红包派发等,由于制定的促销规则由商家制定且并不完善,既有导致消费者的不理解,也为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带来漏洞。也有短时间内交易额过大导致的物流爆仓和下单数据异常带来的漏发、错发、虚发、无货、遗失等,以及产品质量、售后服务问题。

  针对“双11”网络交易的特殊节点,浙江省工商局已在该省部署网络交易监测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监测行动时间为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为期2个月。重点突出对“双11前”、“双11”、“双12”三个网络集中促销时段(点)。其中,“双11前”主要针对网络交易中存在的各类突出违法行为进行全网实时监测;“双11”、“双12”期间主要针对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集中监测。

  此次监测对象将锁定辖区内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包括淘宝、天猫、网易考拉、蘑菇街、贝贝网等;京东、苏宁易购、1号店、亚马逊等省外网络交易平台上的本地网店;以及各地通过前期主体建档、信息核查所掌握的独立经营网站。监测重点主要聚焦网络经营者信息不实、虚构原价假打折、虚假宣传、欺骗性有奖销售、销售侵权假冒商品、销售不合格商品等问题。

  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网络交易专项监测采取全员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由全省各级网监部门和市场监管所作为网络监测主体,同时鼓励各地组织和发动“剁手”买家志愿者、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力求通过实施专项监测,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据介绍,至目前,浙江工商部门已监测主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大型自营网站)40个,监测各类网站(网店)9.2万个,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25条,关闭网站(网店)21个,发现涉嫌违反网络实名交易规定、伪造冒用企业名称、销售假冒商品以及虚假宣传等违法线索1267条,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其中的123条违法线索进行了立案查处。

  通讯员沈雁本报记者林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