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将采取一系列新举措,提高农业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服务能力。

  《意见》提出,将进一步增强农业科技创新引领能力。努力选育一批高产、优质、多抗、低耗和具有广适性、专用性,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农业新品种,加快推进商业化育种资源向企业流动,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企业。在科研经费上,确保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经费的25%以上用于农业科技研究,省自然科学基金经费的20%用于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此外,围绕农业发展需求,加快建设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协同创新平台。

  在提高农业产业科技竞争力方面,《意见》强调加快建立农业领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达到条件的入库企业由所在市、县(市、区)给予10万元创新券支持。同时,推动农业科技资源向产业链集聚,布局建设一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为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意见》要求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分配和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人员收益分配挂钩体制;实施“三农”大数据工程,建设现代农业数据云;将优秀的农业科技服务机构纳入省重点科技中介机构进行扶持等。

  《意见》还要求加大对科技特派员支持力度,提高项目经费补助标准,建立评价激励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职称评聘、干部选拔和单位考核等重要因素;择优创建一批星创天地,享受众创空间扶持政策;加强高校涉农学科建设,探索建立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强化对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的组织领导,优化农业创新创业环境,促进基层创新创业。

  本报记者孟佳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