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湖市现代生态渔业发展规划暨平湖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2014-2020)》(以下简称《规划》)经平湖市政府讨论通过正式发布。
据悉,平湖市于2010年即启动《规划》的修编。2014年,又按省局渔业生态发展规划编制要求,完善并完成了《规划》的编制。《规划》先后经过了四轮的征求意见。通过向各镇、街道及市级有关部门听取意见,在中国平湖网站、市农经网、各镇(街道)公示窗口进行公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谋划今后一个时期平湖市现代生态渔业的发展。
《规划》明确了“四项原则、四个重点”。突出了生态优先原则、质量和效益并举原则、治水与产业转型同步原则、渔民持续稳定增收原则。坚持“控制总量、限制新增、减少外荡、注重生态”重点。一是“控制总量,限制新增”。以2014年底池塘养殖现状面积为基础,《规划》全市池塘总面积控制在19300亩内,不符合用地规定的养殖“严禁新增”。二是外荡水域强调“注重生态、减少外荡养殖”。在淡水专业渔民转产转业工作未全部完成前,保留部分外荡临时养殖面积,以保障专业渔民正常生产生活。待条件成熟,随“渔民上岸”政策的逐步推进,外荡养殖将持续减少。三是《规划》中不再安排农民兼业从事的外荡养殖。
《规划》已经批准、发布,下一步,平湖市将积极做好《规划》的宣传、落实,并抓好后续三方面的工作。一是修订、发布水产养殖管理发证办法。对符合《规划》的外荡养殖及时颁证,保障依法、合规的养殖行为。二是开展清理(清退)外荡不合规的养殖。力争2017年底,完成不符合《规划》的外荡养殖现象的清退。坚持“属地负责”的原则,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努力确保清退工作与社会稳定两不误。三是依据规划和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渔业行业管理。
宋之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