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警部门的统计资料显示,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最多的省份是广东,已发生113宗肇事,造成85人死亡。

  从广东发生113宗交通事故并造成85人死亡来看,精神病司机驾车的危害不容忽视。及时的发现、专业的治疗和规范的居家管理,固然可以降低此类交通案件的发生概率,但是,从驾驶证管理的环节杜绝精神病患者,才是釜底抽薪的上策。

  精神病患者拥有驾驶证有两种情况:其一,取证前就患上了精神病;其二,取证后患上了精神病。因此,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管理。按照相关规定,精神病影响安全驾驶,精神病患者不得考取驾驶证。而且,驾驶证考前体检中也有精神病筛查环节。然而,交管部门执行这项规定时并没有太严格,负责体检的医疗部门在对驾驶证申请者筛查时也敷衍了事,简单地在“无精神病”一项前画个“√”了事。这无疑会让很多精神病患者轻而易举地过了体检关。那么,从这个角度看,负责体检的医疗部门应当认真负责,甚至可以建立追溯制,对不负责的体检人员追究责任。

  当然,也有很多精神病驾驶员是领证之后才患病的,如何管理这类人员的驾驶证呢?我以为,交管部门应与各级精神病检查的各级医疗部门联网,共享数据,让精神病患者的驾驶证处在“冬眠”状态,只有他们痊愈了,才可以恢复他们的驾驶证常态。此外,交管部门也应注重平时的数据收集,比如在抽查中发现了精神病患者驾驶员,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发现了精神病患者驾驶员,都应及时冻结或吊销他们的驾驶证,杜绝后患。

  杜绝精神病患者申请驾证,严格约束患病的驾驶员,交通管理部门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加强宣传力度,采取措施激励民众举报,比如与各级精神病检测机构联网,实现数据互享等。

  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