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新年来临之际,记者从舟山市有关部门获悉,2015年12月20日,李克强总理签发了关于设立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批复文件。
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自2012年1月初正式运营以来,以重点项目带动、核心行业推动、高效服务驱动为抓手,建成了以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浙江船舶交易市场、舟山远洋水产品交易中心、浙江石油化工交易中心等为共同运营平台的多元化运作体系,呈现了平稳且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2015年,交易中心落户企业完成现货贸易额超400亿元,同比增长58.73%;企业缴纳税费1.2亿元,同比增长70.70%。此外,浙商所不断推动上市品种创新和储备,重点做强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板块,以铜、镍、钢为主的金属板块,以鱿鱼、木材为主的农林板块等拳头交易品种,做大做强做实交易市场。
自2012年正式运营以来至2015年12月底,交易中心已累计引进近200家实体贸易企业落户,实现现货贸易额933亿元,缴纳税费2.63亿元;在全国各地发展80家市场服务机构,设立85家交收仓库,引进31家第三方质检机构,大宗商品产业初具集聚规模;累计上市交易品种37个,实现电子交易额超4万亿元。对舟山市批发零售商品销售额的贡献度近1/3,为产业集聚、打造总部经济和舟山市的GDP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相关专家认为,这是我国首个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对整合浙江乃至全国的大宗商品资源、提高产业集聚效应、增强我国战略性资源控制力等具有前所未有的重要意义。在舟山群岛新区设立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便于利用区位和物流优势,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产业转型和区域经济发展,推动落实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获批后,交易中心将着手组建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交易中心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效整合大宗商品资源,主要包括化工、煤炭、铁矿石、粮食、建材、塑料、水产品、船舶等,加快建设完善有关交易平台,吸引更多企业入驻;构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结算、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推进国际贸易便利化;加强与长三角地区优势产业对接,在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价格和供应链管理等提供全方位服务,促进浙江海洋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发展;加强与上海自贸试验区等周边区域联动,开展大宗商品物流、仓储、信息、价格等方面合作,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加强期现对接业务,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通讯员 林上军 本报记者 孟佳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