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二级市场掀举牌狂潮,险资运用争议四起。12月23日晚,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要求保险公司举牌上市公司股票,需披露资金来源、投资比例、管理方式等信息;运用保费资金的,应列明相关账户和产品投资余额、可运用资金余额、平均持有期及现金流情况。
保监会称,“此举是为规范保险资金举牌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行为,增加市场信息透明度,推动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投资运作风险。”
《3号准则》要求,保险公司举牌上市公司股票,应当于上市公司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保险公司网站、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以及中国保监会指定媒体发布信息披露公告。
披露信息包括被举牌上市公司股票名称、代码、上市公司公告日期及达到举牌标准的交易日期以及保险公司、参与举牌的关联方及一致行动人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