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森林城市验收组对三门县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进行考核验收,经过现场勘察检查、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资料,验收组同意通过验收,三门县成为“浙江省森林城市”。

  2014年初,三门县委、县政府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打造“绿色浙江”、“生态浙江”、“森林浙江”战略决策,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在创建过程中,该县坚持“海洋强县、绿色发展”的发展战略,以“建设森林三门,打造宜居城市”为目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全民参与,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在省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省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的关心下,在上级林业部门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经过近2年的努力,该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所涉及的38项量化评价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省级森林城市”标准。其中,森林覆盖率为56.63%;城市建成区林木覆盖率26.08%,城区绿地率31.4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33平方米,主要道路、河道宜林地段绿化率98%以上;建成市级以上森林村庄25个,覆盖率38.5%;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85%;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93.9%。

  验收组一行先后走访了浙江善好酒业集团、三门县第二高级中学、珠游溪、海游街道新场村、心湖公园以及滨海新城等地,实地察看检查三门县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工作开展情况。并观看了三门县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专题宣传片,听取了县政府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工作情况的汇报。

  验收组指出,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巩固“省级森林城市”责任重大。三门县要确立新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强化生态导向,坚持绿色发展,从更高的高度出发,建设、实施好中国亚热带植物园;要提升绿化档次,搞好规划,抓住重点,形成色彩风貌不同的绿化景观;要做好区域绿化,把创建范围从城区拓展到农村,把片林建设和加快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要把绿化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为整个生态环境的建设、生态文明的建设、幸福三门的建设做出新业绩。

  朱曙光 朱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