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最近,年近50岁的阿娟对这句话有了深刻的理解。20年前,为了能生个自己的孩子,她和再婚丈夫离婚不离家,搞了个假离婚。13年后,夫妻俩又复婚。阿娟认为两人感情好,玩假离婚根本就不是个事。可这个“假离婚”,却在丈夫病逝后,给她惹来了官司。丈夫和前妻生的一对双胞胎女儿将她给告了,而本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也因此变成了丈夫留下的遗产。
老夫少妻,为添丁假离婚
“他和前妻已经有一对双胞胎女儿,如果不办离婚手续,我生下孩子,他肯定要被单位开除。于是我们就假离婚了,离婚后一直生活在一起。”说起20年前与丈夫阿清离婚,阿娟对笔者道出了她的苦衷。
阿娟说,认识阿清时,她已经快30岁,阿清比她大十几岁,离异。阿清有对双胞胎女儿,他和前妻各自抚养一个。1991年,两人登记结婚。
婚后,阿娟和丈夫阿清一起抚养着阿清的女儿小丽。1994年初,阿娟意外怀孕,这给夫妻俩本来平静的生活带来波澜。由于阿清与前妻已有一对双胞胎女儿,按照政策,如果阿娟再生下孩子,阿清会被单位开除。而阿娟又很想有自己的孩子,为了保全孩子,两人不得已只好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可事实上,离婚后,他们夫妻俩一直生活在一起。
而就在夫妇俩“离婚”期间,1997年,阿清向单位购买了套房改房,2002年付清了全部房款。2000年,阿清退休。虽然生活得很平静,可为了阿娟着想,2007年,阿清和阿娟又办了复婚手续。
丈夫病逝,双胞胎女儿与继母争财产
2012年,阿清因病去世,丢下了她和未满10岁的小婷。更让阿娟意外的是,去年底,她与阿清一手养大的小丽和双胞胎姐姐小燕将她和小婷告上了法院。
这对双胞胎姐妹说,阿娟和她们的父亲结婚又离婚,后又复婚,父亲去世前也没留下遗嘱。在他们夫妻离婚期间,父亲购买了房产并付清房款。这套房子应该是父亲的婚前财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由她们4个人共同继承平均分。父亲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存款等,也应该剔除他们离婚期间的部分,再来分配。
“我们虽然办了离婚手续,但事实婚姻是从1991年一直延续到了阿清去世。她们两姐妹要求平均继承房屋,不合理且没有法律依据。”阿娟在伤心之余,也很不服气。她认为,阿清名下的这套房子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在他们假离婚期间,是她和阿清一起还贷款的。要分割,应先分割夫妻一半财产后,再由4人继承剩下的另一半。而且这房子是她和小婷生活居住的唯一房产,小丽姐妹都已结婚生子并有自己的居所,不应再争夺这房屋的所有权。
法院不认假离婚,共有房屋变个人遗产
阿娟口口声声说他们是假离婚,然而,对这个说法,法院并不认可。
法院认为,事实证明,阿清买房及付清房款时,正好处于与阿娟“离婚”期间。从阿娟提交的证据看,的确能证实她一直与阿清共同生活并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法院予以认可。这个情节,在房屋分割时,法院会依法予以考虑。但这一点,不能证明是她和阿清共同出资购房。因此,这套房屋应视为阿清婚前购买的个人财产,应作为他的个人遗产予以继承。
综合《继承法》中的有关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的规定,法院判定,由阿娟继承该房屋一半的份额,再由阿清的3个女儿各继承其余份额中的1/3。房屋的所有权归阿娟所有,而阿娟要向双胞胎姐妹及女儿小婷支付房产补偿款,分别为每人5.7万余元。
至于住房公积金,法院认定,在阿娟和阿清复婚前的部分,属于阿清的个人遗产,由4人平均分。复婚后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阿娟先分走一半,剩余部分再由4人平分。
对这个结果,阿娟感觉还是有些委屈,不过也有些无可奈何。
法律无假离婚之说
为了孩子假离婚,像阿娟和阿清这样的夫妻其实并不只是特例。律师提醒说,法律上无假离婚之说,即使夫妻俩私下约定是假离婚,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法律上就认定是真离婚。而假离婚带着一定目的性,夫妻财产约定比较随意,一旦假戏真做,坑的实际是自己。
笔者在采访中还发现,除了为房子、孩子而假离婚的,还有一类是生意人,为逃避债务而假离婚。叶某是个生意人,因为生意陷入三角债,害怕被追债,便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汽车等财产全部转到妻子名下,他们还约定夫妻两人的债务各自承担,遂办理了离婚手续。不想,财产转到妻子名下不到一年,妻子真和他闹起了离婚,叶某面临着净身出户的尴尬,这才找律师帮忙。
假离婚有真离婚的效果,弄假成真害自己
那么假离婚到底有无法律效力?其实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说法,所谓假离婚只是大家的俗称。一旦双方办理了离婚的完整法律手续,假离婚就会产生真离婚的效果。届时,就会面临家庭的破裂、财产的分割转移。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即只要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或离婚登记,则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而假离婚者,在离婚时,离婚协议的约定往往比较随意。有些为了规避债务,甚至把财产全部转移到另一方名下。一旦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离婚协议作为一项重要的约定,要想否定可不是一件易事。也就是说,除非能有效证明,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法院不会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也不会轻易认定离婚协议无效。
假离婚作为夫妻双方私下的约定,虽然不是双方真实意愿,但是办理了离婚手续,即便最终有证据证明,并被法院认定为假离婚,夫妻间的关系也不能强制恢复。因为假离婚这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并不受法律保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吕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