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摇”来女网友,谁知见面不到10分钟,就遭突然出现的一群男子菜刀架脖,既挨揍又被抢,原来是掉入女网友的“钓鱼”陷阱。日前,陈某、梁某两人被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和3年3个月,并各处罚金4000元和3000元。亢某、刘某等其余5人均另案处理。

  30多岁的小牟平时喜欢玩微信摇一摇,几天前,小牟通过微信“摇”到一位云南妹子,对方发给小牟一张照片,聊了几回,小牟感觉不错。

  7月5日晚上,云南妹子在微信上流露出自己与男友吵架了,心情不好,小牟遂关切地表示带她去兜风,妹子没拒绝,说去水库边散散心吧。当晚,两人如约见面,小牟开车带着云南妹子来到院桥的佛岭水库。

  下车没一会,接下来的一幕让小牟傻眼了。一群年青男子气势汹汹地走过来,其中一人嚷着“你敢玩我的女朋友”,这伙人劈头盖脸地打了小牟几个耳光,并把菜刀架在他脖子上让他跪下,一阵拳打脚踢后,以查看微信聊天记录为由抢走小牟身上的苹果手机和4860元钱,并要求小牟于后天以5000元赎回该手机。

  事后,与小牟约见的云南妹子也与那伙人一起离开。小牟这时才如梦初醒,选择报警。

  几天后,涉案人员相继落网。

  原来,陈某、梁某、亢某、刘某等7人都来自云南,5男2女都是90后,年龄最小的才17岁,大家离开家乡一起外出打工,来到黄岩有段时间了,但多数人还是没找到他们眼里合适的工作,时间久了,口袋干瘪了,坏主意也上来了,大家商量着通过微信约见网友的方式“赚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梁某与人结伙,采用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官提醒,网络交友要保持警惕,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更不要随便见面邀约,以免上当受骗。

  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