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在全国推开10个月后,央行进一步降低境内外成员企业的准入门槛,并提高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上限。
央行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通知》(279号文),将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上限计算公式中的宏观审慎政策系数,由0.1提高到0.5。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该措施作为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一步,旨在提升跨国企业对于人民币的可得性,便利跨国企业人民币的跨境结算。
资金净流入额上限放宽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最早在上海自贸区试点,已于2014年推向全国。2014年11月,央行发布《关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与刚发布的《通知》相比,后者主要在跨境人民币净流入额度上限、企业准入门槛、主办银行方面均予以进一步放松。
去年11月,央行发布《关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324号文),将率先在上海自贸区试点的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正式扩展至全国,并设定净流入额上限,对净流出额度暂不设限。其中,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上限=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宏观审慎政策系数(初始值为0.1)。
一位熟悉政策的知情人士说,去年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从试点向全国扩展,考虑到是比较重要的开放政策,担心有较大的市场冲击,采取了渐进、审慎的思路,设定的门槛比较高,宏观审慎政策系数比较低。从试点情况看,运行比较平稳,跨境资金流量和净回流额度都是实体经济在使用,因此年初就研究进一步扩大业务,近期正式推出。
这也是落实7月下旬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当时《意见》提出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开展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
准入方面,有经营时间和营业收入两个门槛。对于经营时间,324号文要求参加资金归集的境内外成员企业的经营时间都在3年以上;279号文则要求经营1年以上即可。对于经营收入,324号文要求,境内和境外成员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分别不低于50亿元和10亿元人民币;279号文降至分别不低于10亿元和2亿元人民币。
上述知情人士说,去年11月的思路是先让少量企业集团先做,此后企业希望进一步扩大的呼声较高,说明还是有需求的。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属于企业内部资金调剂,融资成本更低,更有效率。
需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
宏观审慎政策系数从0.1到0.5,是较大幅度的提高。这位知情人士说,之前的系数只有0.1,是比较低的,而且总体看0.1对应的净流入额上限也用不足。具体到不同的企业集团有所差异,上升期的企业资金需求量会大,而成熟的企业集团资金池就只是调剂资金余缺,预计系数0.5对应的净流入额上限也未必能用足。
对于企业开立的跨境人民币资金池结算账户中资金的用途,此次《通知》与之前要求基本一致。其中,境内主办企业需开立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办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账户内资金按单位存款利率执行,不得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以及非自用房地产,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向非成员企业发放委托贷款。
279号文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变化是新增一条:结算银行可以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办理日间及隔夜透支。熟悉这项业务的人士解释,增加这条主要是因为企业的需求很大,尤其是外商企业集团,利于减少现金库存,更高效安排资金,属于应急性的临时资金安排,日间透支的资金可能没有成本,隔夜则应该是有成本的。
此外,324号文要求境内成员企业不属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行业,未被列入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的跨国企业集团成员企业。279号文则有所放松,删除了“不属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行业”的条款。
上述知情人士称,去年刚开始在全国推广时考虑谨慎推进,而且也要跟当时的产业政策协调。当时,房地产调控还比较严格,对融资平台在清理整顿。
在提高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便利性方面,279号文为跨境企业集团提供了更多选择,例如,可以选境内企业作为主办企业,也可以选择境外企业作为主办企业;主办企业可以选择1~3家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办理该项业务。
霍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