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在促进政策导向与市场化运作结合、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向“三农”方面又有新举措。省财政厅出台了《浙江省农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由省政府主导的省农业发展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省农业基金),初期规模为50亿元,资金来源为省财政拨款,今后根据运作情况逐步扩大规模。

  省农业基金初期主要投资浙江省重大农业基础设施,部分用于现代农业发展,今后还将根据农业基金增资情况启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投资运作。重大农业基础设施方向的投资重点是土地整治、滩涂围垦、水利工程、渔港建设、森林生态修复等事关全省农业农村发展的重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投资重点是浙江省粮油、远洋渔业战略产业和农业十大主导产业的产业化发展,以打造产业链平台为主。

  省农业基金一般采用直接投资模式和设立子基金模式运作。直接投资模式主要采用“股权投资”、“债权+期权”、“可转债”等模式,适用于对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和引领性的农业基础设施、区域协调发展领域;“子基金”模式主要采用合作投资设立子基金或以增资方式参与现有基金等模式,适用于现代农业发展等竞争性领域。农业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的子基金,农业基金的出资比例不超过50%。增资方式参与现有基金,投资浙江现代农业的规模不低于农业基金出资额的1.5倍。

  投资项目将由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或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向社会征集,经过项目初选、调查、立项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等程序后确定。

  本报记者王宝聪江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