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华

  为强化剖宫产手术管理,规范剖宫产手术实施,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了《剖宫产手术实施指征(试行)》,并印发《关于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的通知》,确保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手术逐年下降,并将建立剖宫产手术报告和评审制度,严格控制非医学指征剖宫产手术。

  安徽省出台此规则,在医疗系统尚属首次。以前由于相关规则缺乏,是顺产还是剖宫产,容易让医患双方都为之纠结,甚至各执一词,难以达到共识,既不利于保护母婴,又损害医患关系。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剖还是不剖,首先关系到产妇和婴儿的安全与健康。顺产既有利于产妇恢复,又能减少婴儿的某些疾病,还能保护子宫,产妇再次怀孕生产的危险性会更小。通常情况下,假如能够顺产,医生都会建议顺产,只有当顺产有危险时,医生才建议剖宫产。但安全与危险都是相对而言的,假如医生建议顺产,产妇在顺产中又出现了问题,医生就可能受到产妇及家属的指责,每年类似的纠纷都会发生多起。医生为了自保,若遇产妇坚持要剖宫产时,大概也很难一直坚持原则。

  让人纠结的,还有费用。剖宫产的价格要比顺产贵得多,在一些承包性质的医院,医生可能因为追求更高利润而滥用剖宫产,因为这样既能增加收入,又相对安全些,怕痛的产妇在心理上也容易接受。但产妇多花了钱,还要承担剖宫产的副作用,不利于保护产妇利益和母婴健康。可以说,没有一个清晰的规则,医患双方围绕剖宫产,会在多层面产生分歧、出现猜疑。

  有调查显示,我国剖宫产率接近50%,俨然已成“世界第一”。假如想降下这个比率,就必须明确规则,告诉医生在什么情况下有权不实施剖宫产,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实施。也让产妇明白,当医生为了利益而动员其剖宫时,她有依据去争取权利。同时,规则也对纠正社会对剖宫产的错误认识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可以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既能减少纠纷产生,又能在纠纷产生后,有明确的责任划分标准。

  当然,安徽省的这一新规是否实用,有何缺点,还有待观察。但不管怎么说,要想降低居高不下的腹宫产率、减少医患之间的“剖宫产扯皮”,就只能走明确规则这条道路,就算当前规则还不够完善,也应大胆跨出第一步,然后再积累经验,完善规则,直到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