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杭州市科委获悉,9月6日,杭州市正式拿到国务院批复,批复同意杭州和萧山临江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称杭州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继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之后国务院批复的第10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同时,这也是继今年3月国家批复杭州建设中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后,在杭州落地的第二个国家战略。这意味着杭州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可先行先试、探索经验、作出示范。
根据批复,国务院同意杭州国家级高新区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同时结合自身发展特点,积极在跨境电子商务、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人才集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互联网创新创业等方面先行先试。
国务院同意将杭州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纳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统筹指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浙江省政府要结合各自职能,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据了解,杭州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后,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将全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包括已全面推广的中关村6项政策。更重要的是赋予杭州先行先试的“特权”。
目前,杭州市正在加快制定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若干意见及一批配套政策举措,编制完善《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布局规划》,制定杭州“创新创业新天堂”三年行动计划,细化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下一步,杭州以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为目标,把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示范区、互联网大众创业示范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全球电子商务引领区、信息经济国际竞争先导区。
见习记者陈路漫通讯员俞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