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8月18日上午10时,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仓库内,一批从台湾发货的真空保温杯在宁波海关顺利通关,即将发往全国各地。这意味着,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新增的“一般进口”(跨境直购)模式正式启动。至此,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业务的三种模式(“保税备货”、“保税集货”、“一般进口”)在宁波均已齐备。
什么是“一般进口”模式?流程很简单,与国内网站购物几乎一样,消费者先在电商企业对外公布的购物网站上选好商品,下单后网上支付,然后就可以随时查询商品在境外的配送情况、通关记录,最后等待商品送货上门。从下单开始,每个流程都可以查询。
在“一般进口”模式下,消费者下单时,电商、海关等有关部门已经开始操作,货物也同步开始空运。等货物到宁波后,24小时以内就能通关。由于在商品进口前,已完成企业及商品海关备案手续,消费者购买商品后,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分别向海关提交电子订单、电子运单及电子支付凭证,海关可基于数据来源的真实性给予跨境商品相应的通关便利。
“这种直购模式将减少商品囤积的风险,降低经营成本。”某电商企业负责人说。与消费者在境外直接购买相比,由于电商是批量采购的,价格比零售价会略低。
宁波海关隶属机场海关副关长张志斌介绍说,想要参与“一般进口”业务的企业需要在海关相关系统中完成企业和进口商品备案,目前已有11家企业完成备案,备案商品1121种,包括奶粉、保健品、化妆品及生活用品等。
“一般进口”商品以“个人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单次购买仅有一件商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参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通讯员张文胜孙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