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近日出台进一步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和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的意见,争取到2017年底,宁波全市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公司总数达到150家。该市企业不管是挂牌上市,还是兼并重组,都将获得更多的财政扶持。

  此前,宁波在2011年发布过《关于加快推进宁波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与2011年的政策相比,新的《意见》在对企业资金补助方面有了显著提高。

  为了鼓励企业实施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根据《意见》,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辅导备案后,就可以获得市政府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以前是补助50万元。

  另外,各县(市)区的补助力度也很大,比如鄞州区的企业如果在境内申报受理,还可以获得奖励,首发上市会再奖励600万元。

  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成功的,宁波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50万元。企业在“新三板”实现直接融资的,市政府按融资额1%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当年最高补助50万元。而个人持有“新三板”股派公司的股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持有期限等条件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25%或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在鼓励企业境内外上市方面,《意见》明确,不管是否能够通过审核,只要企业递交境内IPO申报材料并得到中国证监会或沪深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200万元,原来只补助100万元;而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后,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的力度更大,原来只补助100万元,现在最高补助300万元;企业通过在市外买壳等方式实现上市并实现回归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还增加了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补助措施。根据此次的《意见》,上市公司通过增发新股、配股等实施股权再融资的,市政府按其融资额0.2%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当年最高补助30万元。

  针对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意见》提出,宁波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对其宁波资产实施兼并重组而导致成本增加的,市财政最高补助300万元。单家上市公司在宁波发生多次重组的,合并最高补助300万元。通讯员张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