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7月17日上午,中科院STS浙江中心正式成立,浙江与广东、山东、江苏并列成为第一批STS中心共建试点省份,这标志着浙江省与中科院新一轮科技合作的全面启动。

  在当日举行的推进中科院STS浙江中心建设工作会议上,中科院上海分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建宇向浙江省科技厅厅长周国辉授予中科院STS浙江中心、中科院上海分院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浙江)牌匾。双方签署了《推进中科院STS浙江中心建设工作会议纪要》。

  STS计划,即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旨在进一步提升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服务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STS浙江中心作为省院共建机构,将在整合中科院在浙共建创新载体的基础上,实施STS计划,统筹、争取创新资源,强化需求导向,提高协同创新能力,在若干重点领域联合突破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今后,中科院每年将给予STS浙江中心不超过100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实施STS计划项目、支持共建创新载体和中心运行。

  “今天,STS浙江中心正式成立,将为省院科技合作提供固定的工作渠道,为深化省院科技合作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周国辉表示,希望STS浙江中心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广一批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成效明显的产业化项目,助推浙江经济转型升级;依靠中科院和上海分院的强大后盾,加快浙江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建设步伐,促进中科院科技成果在浙江的转移转化;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研活动的组织管理方式,加快释放改革创新的红利,进一步拓展省院合作新模式。

  据了解,早在1995年,浙江省就与中科院签署了科技合作协议。目前,浙江省与中科院已共建了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中科院湖州应用技术与产业化中心等140余家创新载体和平台。20年来,省院合作累计实施产业化项目1068项,年均新增企业销售收入300亿元年均新增利税60亿元,有力地支撑了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

  本报记者郑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