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温州市鹿城区首单定向集合资金业务成功获得温州市金融办批复。鹿城莱恩达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申请发行1000万元定向集合资金,预期年化收益率10%,存续期6个月。定向集合资金是《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创设的直接融资工具,《条例》规定民间资金管理企业可以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定向集合资金,对特定的生产经营项目进行投资。每期定向集合资金的合格投资者不得超过二百人。定向集合资金的合格投资者按照募集合同的约定享受权益、承担风险。
据介绍,鹿城莱恩达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经过3年多的运营,积极探索通过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和短期财务性投资实现资本与项目的有效对接,鹿城首单定向集合资金的发行将为企业提供更多的选择,也为民间融资注入一股新的活力,对于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创新和扩宽融资渠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报记者邹雯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