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的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代表29日在北京出席《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签署仪式,标志着成立亚投行及其日后运营有了各方共同遵守的“基本大法”,迈出筹建最关键一步。
此次各方签署的亚投行协定有中文版、英文版和法文版,共11章60条,详细规定了亚投行的宗旨、成员资格、股本及投票权、业务运营、治理结构、决策机制等核心要素,为亚投行正式成立并及早投入运作奠定了坚实法律基础。
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说,协定借鉴了现有多边开发银行的经验和做法,在治理结构、业务政策、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坚持国际性、规范性和高标准,确保亚投行专业运营、高效运作、透明廉洁。
签约仪式上,一位澳大利亚代表说,亚投行协定是一个高质量文本,对各方关注的保障政策做出了严格规定,朝着各方预期的方向迈出了积极一步。
“协定确定了亚投行的战略方向和治理模式。”中国社科院世界政治与经济研究所国际金融研究室主任刘东民说,与现行多边机构做法相比,亚投行协定的一些规定更显其创新性和开放性,如项目面向全球采购,而不是仅限于成员采购;不设常驻执董会,提升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明确将公开、透明、择优的人才招聘和选拔机制写进协定等。
协定中,最受关注的是各意向创始成员国的股本和投票权。亚投行法定股本为1000亿美元,域内成员和域外成员的出资比例为75:25,域内外成员认缴股本参照GDP比重进行分配,并尊重各国的认缴意愿。
按照协定规定的原则计算,中国以297.804亿美元的认缴股本和26.06%的投票权,居现阶段亚投行第一大股东和投票权占比最高的国家。
印度、俄罗斯分列第二、三大股东,认缴股本分别为83.67亿美元和65.36亿美元,两国的投票权分别为7.5%和5.92%。
国务院参事室参事汤敏说,中国是大股东并不意味着对重大事项就有一票否决权,中国会关注和平衡其他国家的利益。亚投行是一种合作共赢的思路。
亚投行协定明确,亚投行将设立行长1名,从域内成员产生,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一次。但协定并没有公布谁是首任行长,因为行长将由亚投行的理事会任命。根据安排,亚投行将在正式成立后召开部长级理事会任命首任行长。
目前,亚投行已确定总部落户北京。根据协定,亚投行可以在其他地方设立机构或办公室。相关具体安排将根据未来亚投行业务发展需要由各方共同商定。
韩洁熊争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