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取款机上遗留的银行卡,见财起意,“顺手牵羊”取走了6千元,需知法网恢恢,一时的贪念换来了牢狱之灾。日前,袁某被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3月15日17时半许,苏先生来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十里铺支行,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后匆匆离开,不小心将卡遗忘了。刚巧,袁某也来取款,看到取款机上的银行卡,既紧张又兴奋,环顾四周,发现没人,分两次共取走了6000元,怕苏先生记起折回来,袁某立即离开。

  粗心的苏先生第二天才发现自己的卡丢了,随后报警。同日晚上,袁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退缴了赃款6千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

  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