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借鉴国际经验,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用政府与市场的合力更好地托举民生。据了解,这一数据远超此前市场普遍预期的1000~2000元的抵扣金额。

  人口老龄化,是中国必须加速发展商业健康险的现实压力。“个人医疗费用负担重,需要我们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及早引导居民做出更科学合理的医疗财务规划,拓宽全社会健康保障资金来源,形成政府、社会以及个人共担健康医疗风险的格局。”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近日表示。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互补,可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有利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扩内需、调结构。

  目前,我国仅对企业购买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5%以内税前列支,对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的税收优惠尚为空白。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的颁布,对中国寿险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从国际经验看,税收优惠是最有效的政策杠杆之一。

  目前国内有100多家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在售的健康保险产品涵盖疾病险、护理险、医疗险和失能收入损失险4类2300多个产品。

  郑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