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保险代理人声称保险公司正在开展优惠活动,劝说消费者退掉已投保的保险产品,购买新的保险产品,他们通常隐瞒新投保保险产品的保费缴纳方式(期缴或趸缴),承诺新投保保险产品具有高收益,以此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后再投保。

  退保再投保,是保险销售中对客户非常不负责的一种做法。遇到这样的销售人员,客户一定要谨慎再谨慎,小心再小心。多家保险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说,不久前,保监会刚刚发文,要求保险消费者警惕这种情况,有些保险产品退保可能会有损失,反而不划算。

  销售员忽悠:“退保再投保

  新保险更适合你”

  “你对以前买的这款产品不满意很正常。这是早年推的产品,确实有一些不太完善的地方。我建议你换一个险种,我们公司最近推出的这款产品设计得特别好,非常符合你的要求。只要先办个退保手续,然后再拿退保的钱来买新产品就可以了,花费不多,保障还更齐全了。”刘女士说,她的保险代理人近日一再劝她退保买新产品。

  而谈及令她起疑心的原因,刘女士直言:朋友的教训倒在其次,主要是保险代理人得知她对老产品不满意后,再三建议她退保后再投保的做法。“保险毕竟不是衣服、鞋子,来来回回调换,感觉挺不严肃的。”刘女士说。

  其实,像刘女士这种情况并不少。一些保险消费者往往会遇到保险代理人的主动营销:“现在我们保险公司正在开展优惠活动,这款新产品特别适合你的情况,而且现在投保,保费打折。你把那款老保险办理退保之后再买保险,会更加划算。”

  对此,中国保监会已发出通知:不要轻信保险代理人口头承诺,谨防保险代理人假借优惠之名,行欺骗之实。

  保监局提醒:

  退保再投保须谨慎

  在针对部分保险代理人劝说消费者退保再投保的行为发布的风险提示中,保监会特意发文《关于谨慎进行退保再投保的风险提示》,提醒投保人:应该谨慎处置,不要轻信代理人的口头承诺。

  保监会表示,近期接到一些投诉称,部分保险代理人借口保险公司开展优惠活动,劝说投保人退掉已投保的保险产品,购买新的保险产品。他们通常采用隐瞒新投保保险产品的保费缴纳方式(期缴或趸缴)、承诺新投保保险产品具有高收益等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后再投保。

  那么,在选购保险产品时,该注意哪些风险呢?对此,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投保人,要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明确保单缴费方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期缴或者趸缴。趸缴是一次性付清所有保费,期缴是按年分期缴纳保费,如果发生退保,保险公司会按照保单现金价值进行退保,期缴保单在缴纳保费前几年,保单现金价值比趸缴低,退保后投保人要承担较大损失。

  第二,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亲自签名及抄写投保人须知。不要轻信保险代理人口头承诺,谨防保险代理人假借优惠之名,行欺骗之实。如有意更换保险产品,要仔细阅读保险产品合同条款,认真比较保险产品差异。

  第三,切记高收益伴随高风险,根据自身需求及经济状况慎重选择理财型保险产品。

  退保有损失

  再投保门槛将提高

  去年10月,刘先生退保了一份缴费已达7年的养老保险。然而,当今年刘先生希望继续投保养老保险时,却被保险公司告知,同样的保险金额,年缴保险费要上涨10%。

  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已缴满两年以上保险费的寿险保单,退保时客户能够获得保险单约定的现金价值;未缴满两年保险费的,退保时客户需承担初始费用的损失,只获得剩余保险费。因此,提前退保,客户很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经济损失。

  此外,客户退保后再投保,还可能遭遇未来续保方面的条件门槛。这是因为,保费的制定与投保人的年龄密切相关。以同一个险种为例,随着被保险人年龄的增加,投保费率标准就会随之变高;如果重新投保长期人寿保险,其保险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身故、疾病致残或自杀的保险责任免除期将重新计算。

  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