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1日起,浙江省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将在全省全面启用创新券。1亿元的创新券由各市、县科技局发放给当地的企业和创业者,鼓励其用创新券代替现金支付。省内小微科技企业和创业者可以通过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上的“创新券运行系统”去申请使用。

  在上周五举办的浙江省科研院所省级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管理工作培训班上,浙江省科技厅副厅长陈洪涛介绍,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科技厅把它作为今年的头号工作,成立了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领导小组,上下协同,确保每一个创新载体落实到位,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良好的科技资源服务。

  陈洪涛表示,为了配合全省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全新开发了“创新券运行系统”,企业和创业者可以通过云平台在线查询、预约开放共享的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技术服务,大大降低企业和创业者的研发成本。

  除了仪器设备对外共享外,企业和创业者还可以使用电子创新券购买科技活动,充分利用省级创新载体的科技资源开展检验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等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

  那么,企业和创业者要怎么做才能获得创新券?省信息技术中心副主任吕跃华说,企业通过云平台进入创新券运行系统,注册申请创新券,预约服务后就能使用创新券了。而提供服务方的创新载体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收创新券,收取创新券后可到指定部门兑现。

  省科技厅会根据省级创新载体开放共享实效,在次年的1月底前,按照意见规定使用范围、服务市县企业的本年实际兑付的创新券总额,最高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

  据悉,今年浙江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的目标是推动全省500家以上省级创新载体50000台(套)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服务企业50万家次,带动50万人创新创业,使科研仪器设备使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见习记者郑娜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