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正式实施。今年浙江在环境污染整治方面有哪些新动作?记者日前从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浙江省公安、环保联动执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浙江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和“零容忍”态度,围绕“五水共治”,重点打击一批顶风作案、行业潜规则、区域典型的污染环境犯罪,着力侦办一批污染饮用水源,影响村居、小区生活环境,群众反映强烈、久治未改的污染环境犯罪,突破一批排放有毒废气污染环境的犯罪。
2014年,浙江多举措促联动,重拳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省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036起,行政拘留541人,刑事拘留1464人,刑事拘留人数是2013年的3倍多。据省高级人民法院数据统计,2014年全省办结环境污染刑事案件529件,判刑人数达1003人。另外,全省办理环境违法案件9916件,处罚款4.73亿元。
同时,公安机关破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950起,刑事打击1805人,侦破案件数和刑事打击人数均为去年近6倍,排名全国前三;全年侦破公安部督办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3起,占全国总数的1/4以上,居全国各省之首。截至2014年底,全省从事环境污染犯罪打击队伍为669人,其中专职食药环打击的达到116人。市级公安机关挂牌成立食药环打击队伍的有杭州、宁波、温州等6个单位;区县级成立食药环大队且有专职打击队伍的有杭州江干、宁波慈溪、湖州长兴等16个单位。
新《环保法》的施行,赋予了环保部门“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等权利。今年1月,全省组织开展了专项执法月活动,出动执法人员35519人次,检查企业14698家,行政处罚375件,处罚款2046万元,其中,查封扣押33件,限产停产33件,按日计罚4件。另外,全省移送公安案件60件,行政拘留47人,刑事拘留78人。
2月初,省环保厅组织人员开展了代号为“亮剑”的专项执法督查行动,省本级共出动检查人员135余人次,现场检查企业50家,发现环境违法案件24件,其中,现场要求当地环保部门立案调查21件,责成当地环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违法或犯罪的案件4件。
见习记者郑娜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