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城市大医院一号难求,县以下基层医院则门可罗雀。今后,在浙江,这种一直困扰人们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或将有效缓解。10月21日,记者从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举行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浙江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将于本月底前启动,按照要求,淳安县、宁波北仑区、宁海县等8个率先纳入试点的县(市、区)居民,看病时须首先到当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到明年3月,将启动24个县(市、区)参与试点。

  据了解,为了深化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经过2013年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实施,目前累计已有28家省、市级医院与47家县级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了紧密型的全方位合作关系。同时,改变以往“坐堂候诊”为主动上门,以“定期+按需”的服务方式,社区按每1000~1500服务人口配备1名责任医生。而且,差别化设置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和跨统筹区域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即鼓励患者在当地医疗机构首诊,通过价格杠杆引导患者分流就诊。

  为确保诊疗服务,浙江规定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实行转出医疗机构负责制,由转出医疗机构负责预约联系转诊事宜。比如,患者在基层医院经首诊后需转诊的,由首诊医生通过双向转诊管理平台与上级医院接诊医生进行对接,协调后患者到对接医院可享受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住院等待遇,且县级医院可直接转诊至省级医院,无需再经市级医院转诊。但要是未经过首诊、转诊流程,患者自行到上级或跨统筹区域医院就诊,医保的报销比例就会明显下降,与转诊相比,可能会有10%~20%的差距,甚至不排除不予报销的情况,急诊除外。

  据介绍,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将推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健康守门人制度的实施,建立健全差别化支付制度,有利于形成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有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通过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建立起“首诊在社区、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秩序。

  见习记者郑娜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