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者以法律经验多、基层亲和力好、收费低之优势,受到众多民商(行政)案件当事人的青睐。然而,由于法律工作者来源杂,政治、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个别法律工作者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因失职、失误损害当事人利益事件时有发生。下面案例对法律工作者提出警示的同时,也告知人们,法律服务不到位,过错赔偿不能不到位。
未尽审查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肖女士经人介绍,与刘先生达成购房意向时,刘先生提出所售房子是从邓某手中购买的拆迁安置房,暂时还没办房产证,并当即出示了他与原房主邓某的房屋买卖协议,以及某法律服务所出具的法律见证书,证明其房屋买卖已经合法成立。由此,肖女士与刘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当日即支付房款20万元,余款21万元待房产证办出后付清。事后,因争议房系邓某背着原房主(邓某的祖父母)对外出售,最终被法院判决刘先生与邓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而肖女士所付20万元房款已被邓某挥霍一大部分。肖女士以邓某为被告诉至法院的同时,将出具见证书的法律服务所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刘先生返还肖女士购房款20万元及孳息。该法律服务所对刘不能清偿部分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官指点]该法律服务所在见证刘先生与邓某买卖房屋过程中,未查明该房屋的全部共有人,亦未要求共有人亲自到场签名,仅根据刘先生与案外人邓某的陈述,即出具了双方所签协议依法成立的见证书,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其见证行为存在过错。肖女士是基于对法律服务所见证意见的合理信赖购房的。法律服务所的过错与肖女士遭受侵害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又因法律服务所与刘先生意思上未联络,行为上未牵连,不是共同侵权行为,不能承担连带责任。而肖女士因法律服务所见证失职造成的损失,是在刘先生不能归还购房款导致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出现,因此法律服务所因过错侵权承担的是补充赔偿责任。
一包到底事与愿违,相应代理费应退还
郑先生因大数额借款纠纷案件,聘请法律工作者江某为其代理。江某当即表示其法院里有朋友,打赢官司、直到执行环节都没问题,可以一包到底。经双方协商,郑先生一次缴纳代理费27000元,从起诉到执行回欠款,由江某一包到底。因郑某追索欠款有理有据,很快赢了官司,可到执行环节,因对方无偿还能力,且去外地打工,欠款一分也未能执行回来。郑先生多次找到江某无果后,向司法局举报,经该局调解,江某除收取5000元代理费外,余款如数退还郑先生。
[法官指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法律工作参照执行)规定:以误导、利诱、威胁或者作虚假承诺等方式承担业务,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律师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行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律师法》也规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滥用代理权,侵犯被代理人合法利益;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江某“包打赢、一包到底”之承诺行为,已经构成“以不正当手段误导、虚假承诺等方式承担业务行为”,存在明显的过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变相风险代理不合法,所得利益须返还
李某妻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身亡,李某与法律工作者陶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实际为风险代理)约定:李某将起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债权全部转让给陶某,转让费共计32万元。债权转让后,李某务必全面协助案件诉讼全过程,否则应赔偿陶某损失16万元,并继续履行合同。其后,陶某以委托代理人的名义参与案件诉讼。该案最终经法院调解结案,其赔偿总额为57万元。事后,李某以自身权益遭遇重大损失为由提出反悔,陶某以风险代理受法律保护,且双方有约在先为由,予以拒绝。
[法官指点]本案双方所签订的协议不仅违反法律关于债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还因违反司法部对法律工作者的相关管理规定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能依法请求赔偿的“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人身权的延续,是基于人身权这一原权受到侵害而新生的次生权利,而人身权系专属于个人的权利,基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债权不能转让。因此,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因违法而无效。同时,依据《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该类案件不得风险代理。因此,李某有权反悔,并要求陶某返还其所获得的非法利益。
因丢失证据败诉,无法补救应赔偿
体弱多病的赵老伯为追讨17000元欠款,与法律工作者崔某签订了全权委托代理合同,并交纳代理费1600元。之后,老人把唯一的证据——欠款人所写的欠条交给了崔某。接受委托的当晚,崔某参加朋友聚餐时,不慎将放有欠条等证据的公文包丢失。事后,因无证据案件无法起诉,赵老伯要求崔某承担责任,崔某只同意退还代理费。赵老伯的损失谁来承担?
[法官指点]《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免除或限制因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崔某作为法律工作者将被代理人重要证据丢失,其补救办法只能是通过重新取证等途径获取相应证据,并在起诉后获得法庭支持;若重新取证不能,无法补救,崔某应因过错承担全额损害赔偿责任。杨学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