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买了一辆摩托车,虽然会驾驶,但一直未能取得驾驶证。上个月,李某开着摩托车到镇上办事,结果在公路上撞倒正常行走的路人孙某。孙某伤得很重,现仍在住院治疗,很可能构成重伤。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听说自己的行为很可能涉嫌犯交通肇事罪,因此积极垫付医疗费,多次到医院向孙某赔偿道歉,并愿意给予更多的赔偿,从而取得孙某的谅解,孙某也出具了谅解书。李某问:自己还会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刑吗?
律师解答: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据此,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素:1.行为人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即有违章行为;2.违章行为必须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3.违章行为必须造成了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一般来说,行为人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的,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如果是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则要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其法定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李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属于违章驾驶,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但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关键要看孙某的伤害结果。如果孙某在治疗过程中因伤势过重而死亡,或者在治疗结束后经鉴定为重伤的,则李某构成交通肇事罪,是要依法判刑的。假如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鉴于李某作出了令受害人孙某满意的赔偿,取得了孙某出具的谅解书,人民法院原则上会对李某适用缓刑的,即只定罪判刑而不关押,实行社区矫正。
潘家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