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9月9日在第十八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投洽会”)上正式公布,中国将于10月6日起施行《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此次修订版除将进一步简政放权外,还将首次实行对外投资负面清单模式。

  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投洽会”期间联合发布的《2013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投资流量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大关。2013年,在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出流量较上年增长1.4%的背景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创下1078.4亿美元的历史新高,同比增长22.8%,连续两年位列全球三大对外投资国。

  商务部合作司副司长方蔚表示,虽然中国对外投资发展较快,但由于起步晚,较发达国家差距仍然较大。

  方蔚表示,《办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确立了企业投资的主体地位,并提高了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

  与此同时,《办法》取消了对特定金额以上境外投资、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实行核准的要求;《办法》将核准时限缩短了5个工作日。其中,对中央企业的核准,将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地方企业的核准,将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方蔚还表示,此次除简政放权外,《办法》还首次实施负面清单模式。《办法》指出,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损害我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关系;违反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出口我国禁止出口的产品和技术四方面不允许投资外,其他均可。

  业内人士认为,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背景下,“走出去”是必然选择,成为投资国也是大势所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建立更是放开了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限制;但另一方面,作为企业来说,对外投资面广也意味着将面临更大的风险。

  对此,方蔚也表示,商务部会加快制定出台《境外投资条例》以及相关配套政策,以保障企业对外投资主体地位,和构筑风险防控体系。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