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潘颖颖
8月19日,温州“开放”8亿元的民资额度“入伙”当地最大的围海造田项目——“瓯飞工程”,并迅速激发当地市民的认购热情。截至8月22日,这一款名为“蓝海股份”的产品开放仅4天,已在温州当地吸引2465位市民认购4.08亿元,其中逾六成投资者是大爷大妈。
温州市政府人士认为,“蓝海股份”大胆尝试市政工程和基建项目引入社会资金,是对国务院“新36条”的一次实质性探索,旨在以规范化的形式打通温州民资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新渠道,为下一步试点市政债探路。这也是温州继吸纳35亿民资入股轨道交通后,又一次吸引民间小资本进入政府大项目的金改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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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大妈小年轻认购齐上阵
8月19日,是“蓝海股份”在温州全市12个资金归集银行网点进行募集的首日,一期募集金额8亿元。
填好《入伙协议书》和《投资人认购书》,递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家住小南路的施大伯将准备好的材料麻利地交到了“蓝海股份”设在农行温州市分行营业中心的专门柜台。5分钟后,他手持《合伙证》,成为该网点第一个购买“蓝海股份”的“合伙人”。
从机关单位退休在家的施大伯是个理财保守派,平时并不爱关注理财产品,不过得知“蓝海股份”募集的消息,他不这么淡定了:“这个是政府出面募集的,比较放心,现在资金安全最重要。”于是一大早就赶到网点认购了5年期8份份额,共计人民币8万元。
本次“蓝海股份”从1万元起募,投资期限2到5年不等,对应的税后固定年收益为2年期6.5%,3年期7%,4年期7.5%,5年期8%。投资每满一年即支付收益,并采用逐年递增支付固定回报。持有满2年后可随时退伙或续存,即赎回或续投。
除了大爷大妈之外,还有弃“宝宝系”产品投奔而来的年轻人。在工行温州城东支行,记者遇到了刚参加工作一年的凌先生,他说,之所以投资“蓝海股份”,是因为这种保本的收益还不错。“刚毕业工作,钱不多,现在余额宝收益下降得太快,不划算。”凌先生说,他前几天从余额宝中取出了1万元来投资“蓝海股份”。
“我们在确定收益标准时,参考了市场上部分理财产品的收益率,确保对市民的吸引力。”募集方温州市瓯飞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截至上周五,已有2465位温州市民共购买4.08亿元“蓝海股份”,其中逾六成投资者是大爷大妈。由于温州市民申购热情高涨,原计划3个月完成募集的该项目,有望一个月左右完成。四天里共有逾60位市民的申购金额超过100万元,其中以单笔100多万元的居多。温州市民的购买金额更多集中在20万元至50万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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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制创新政府融资手段
如此吸引温州市民眼球的蓝海股份,除了收益率之外,政府项目背景也是激发温州市民热情的一大重要因素,那么所募资金到底投向何处呢?
2012年9月,温州经批准启动国内规模最大的单体围海造田项目“瓯飞工程”。该工程位于两条东海支流的瓯江、飞云江河口间平直岸滩,共围垦49万亩,相当于320平方公里,近乎温州建成区的1.64倍。温州市政府有关人士介绍,该工程的目的是缓解温州土地资源紧缺、拉大城市框架。瓯飞工程投资大、周期长,一期工程总投资273亿元。
正是为了解决资金缺口,同时为打开温州民资进入基础设施的新渠道,温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创建“蓝海股份”筹集民间资金。而这也是温州金改致力探索的重要任务之一:规范发展民间融资。
实际上,“蓝海股份”并不是温州的“第一只螃蟹”,此前,温州在大规模吸纳民资进入政府项目上已作过大胆探索。2012年12月,温州市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铁路S1线,成立“幸福股份”首次募集15亿民资“入伙”。目前“幸福股份”已累计发行三期,用于S1线、滨江金融街等项目的建设,累计募集民资35亿元。
“蓝海股份”的运作模式是,工程建设者为国有温州市瓯飞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其向社会定向发行“蓝海股份—瓯飞股”的形式来增资扩股,按明股实债的形式向投资者支付固定收益。
另一方面,此次温州的个人投资者认购“入伙”的主体并不是上述瓯飞经投公司,而是另外成立温州瓯飞蓝海投资管理服务中心(普通合伙),以此为平台向社会定向增资合伙,再由温州瓯飞蓝海投资管理服务中心以股东身份,投资参股到瓯飞经投公司。该种投资权益类似优先股,按固定收益率取得回报,不参与超额盈余分配,无表决权。也就是说,温州市民认购“蓝海股份”取得合伙证,属于个人投资到该服务中心成为普通合伙人,而不是直接成为建设主体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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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项目不代表万无一失
投资政府项目就意味着保本收益而且绝对无风险吗?
记者拿到的一份“蓝海股份”宣传资料显示,“蓝海股份”设置了两项保护个人投资者的措施,一是瓯飞集团以瓯飞工程起步区的土地出让收益建立投资者专项偿付准备金,二是投资者在收益不足时可要求瓯飞经投集团原发起人承担连带回购责任。
在资金安排上,蓝海股份(瓯飞股)的到期回购资金和按年支付投资者的固定收益,由瓯飞经投公司的收益来承担,并委托指定银行按时足额支付。收益短时间内不足以支付回购资金的,瓯飞经投公司的原发起人股东具有连带回购的责任。瓯飞集团公司须提前督促瓯飞经投公司安排好当年度需要偿付的固定收益和回购资金,同时做好下年度的预算安排。
但是前述的“优先股”、“合伙制”制度安排却也存在法律风险。
温州大学金融研究院副教授缪心毫认为,“蓝海股份”对地方政府而言缓解了巨额资金压力。对投资者而言,则是提供了一条收益与风险相对平衡的投资渠道。缪心毫称,虽然“蓝海股份”中本质上类似于市政债,但由于形式上是类似于优先股,因此投资者的受偿顺序是劣后于瓯飞经投公司的普通债权人的。
也有人担心,普通合伙人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我们将这个普通合伙的目的限定于专项投资瓯飞经投公司所承担的瓯飞一期围垦工程,而且该合伙是以股东的有限责任身份入股瓯飞经投公司的。虽然已经进行了风险隔离,但法律上的确存在无限连带责任。”参与该工程资金募集的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投资者而言,还是要确立正确的风险自负的投资理念,毕竟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