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前天,温州审议通过了《温州市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工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4版)》。本月起,温州市在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和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开展“负面清单”外工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试点,进一步收紧政府的“手”、放开市场的“脚”,解决企业工业投资项目审批中存在的审批环节复杂、审批时间过长、审批成本过高等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法无禁止即可为”是温州开展“负面清单”试点工作的基本理念。2014版的“负面清单”是以审批效率最大化为原则,同时考虑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兼顾节能、节地、节水、环保、技术、安全等因素,以“排除法”明确24项企业投资行为的禁区和限制区。据悉, “负面清单”以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工业),仍按照原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审批;“负面清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工业),政府不再审批,而是通过建立前置事项承诺加备案、承诺公示、联合评审、集中验收、责任追究、全过程监管等制度,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由企业自主决策。这意味着,清单外的工业投资项目,首先由部门制定承诺标准,企业在获得用地、承诺后可以先开建、再验收。这其中,政府不再审批的前提是企业与相关部门签订标准承诺书,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其承诺的标准和要求来组织实施,否则验收将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自行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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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负面清单”?
所谓“负面清单”,列明了企业禁止和限制投资的领域和产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梳理出涉及国家安全、落后产能、过剩产能、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等领域的“负面清单”,即列出我市范围内禁止和限制投资领域、产业、项目。
清单以内的,按照原流程进行审批,清单以外的项目,不再需要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