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前,刘某在上班期间因忘带资料而又必须使用,只好回家去取。不料,却撞见妻子与郑某在家偷情。刘某对郑某拳打脚踢,但仍不解气,提出要郑某赔偿损失,支付10万元“私了费”。遭郑某拒绝后,刘某从厨房拿来菜刀,一面挥刀朝郑某身上砍去,一面声称不给钱就让郑某留下尸体。郑某不得不掏出身上的1万元现金,并写下3天内付清余款的保证书。郑某离开不久,觉得自己吃了亏而报警。刘某为此被逮捕,近日还被法院判了刑。刘某是妻子出轨的受害者,索要赔偿完全事出有因,怎么会构成犯罪呢?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刘某的行为已经具备该罪的构成要件:一方面,郑某和刘某老婆在家偷情,虽然违法且有悖于社会道德,但并不等于已经给刘某造成了财产损失,退一步说,即使有财产损失的存在,也只能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司法机关作出处理,而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更不能漫天要价。即刘某既没有获得“私了费”的法律依据,也不是强行索要赔偿的权利主体,其索要10万元“私了费”当属非法占有。
另一方面,刘某实施了威胁方法。敲诈勒索罪中的威胁,主要是指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管理者给予精神上的强制,使被害人产生恐惧感和压迫感,而基于息事宁人被迫交出财物。在郑某拒绝按刘某的要求支付“私了费”情况下,刘某挥舞菜刀砍向郑某,声称不给钱就让郑某留下尸体,其意图明显是通过让郑某产生恐惧感和压迫感来逼其就范。而郑某正是因为受到精神上的强制,才不得不答应。
再一方面,刘某难辞其咎。敲诈勒索罪是一种数额型犯罪,即只有“数额较大”以上才构成犯罪。就数额的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中已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30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1~3万元为起点。刘某强行索取10万元“私了费”,不仅超出了“数额较大”,而且在“数额巨大”之列,自然必须受到制裁。
颜东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