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和丈夫于前年底到法院诉讼离婚,双方在分割财产时发生了分歧。王女士只知道丈夫一直在炒股,但到底有多少股金心中无数。诉讼中,丈夫说股金总额大约有8万元,他同意给王女士财产11万元。离婚后,王女士自己管起了账目,对股票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经过咨询,她弄清了前夫炒股的证券营业部并查到了股东代码,知道了当时前夫名下的资金有33万余元。王女士要求前夫对财产重新分割,前夫不同意,说已经离婚了法院也已经判决了,不需要再分割财产了

  王女士只得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对财产重新分割。离婚时,有的当事人为了分得更多的财产,往往会采取非法手段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对此,《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这一规定,一方发现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隐瞒的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之日起计算。

  法官经核实证据,最终认定此款是王女士与前夫的共同财产,遂判决被告再给付原告10万元。张兆利王晓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