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对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进一步的规范,提高了合作银行资产规模,明确证券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的条件和责任,同时在证券公司内部管理机制、尽职调查、风险控制等方面增加了多项内容。

  为防范银证合作业务中合作银行选择不慎的风险,《通知》将《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银证合作通知》 )中合作银行的范围进行明确,对合作银行资产规模要求进行调整,合作银行包括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同时,合作银行门槛有所提高,《通知》要求合作银行最近一年年末资产规模不低于500亿元。此前,《银证合作通知》明确合作银行最近一年年末资产规模不低于300亿元,且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