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浙地之光,点亮你我!在7月24日举行的浙江地质文化创新发展研讨会上,浙江省地质院《“浙江地质奇观”评价标准》发布。与会的专家、学者一致认为,此标准在全国尚属首个,具有积极的探索意义。此举也意味着浙江省地质院在全国率先提出打造“浙地之光”地质文化品牌。
浙江是地质文化资源大省,通过二十多年的地质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基本摸清了全省地质文化资源家底。为进一步宣传和展示好浙江特色地质文化资源,浙江省地质院提出打响“浙地之光”地质文化品牌,打造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地质奇观,推动形成地质旅游新业态和新模式,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地质奇观”是指在漫长的地质历史时期,地球表面经过复杂的自然演化,形成众多奇特、罕见、壮观的单体地质奇观,通常具有突出的美学观赏价值、地学研究价值和科普教育价值。这些奇观以自然形成为主,也会兼顾一定的人文内涵,一般包括风动石、崖壁、天生桥、节理石柱、壶穴、峰、一线天、石浪、洞穴、峡谷、龙脊背、瀑布、自流泉、江心洲、海岸地貌等各种类型。
“浙江地质奇观”评价标准以突出奇特、罕见、壮观为评价导向,明确了美学观赏价值、地学研究价值、科普教育价值、人文价值、开发利用潜力等五方面评价指标,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评价标准细则。
浙江省地质院将以标准发布为契机,通过持续不断地挖掘、展示一批“浙江地质奇观”,进一步拓展地质文化传播路径,宣传和展示好浙江特色地质文化资源,普及地球科学知识,讲好浙江地质故事,使其成为美丽浙江的一张金名片。同时,将加大地质奇观的转化利用,开发更多地质生态产品,培育地质旅游新业态,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吸引社会各界更多人员关注参与,让地质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林上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