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浙江省统计局发布了2023年一季度浙江经济运行情况,数据显示: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一季度全省生产总值 1892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9%。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66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7494亿元,增长2.7%;第三产业增加值11065亿元,增长6.4%。
其中,农业生产形势稳定,农产品供应有保障,一季度,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1%。蔬菜产量与上年基本持平。猪牛羊禽肉类总产量29.2万吨,增长8.0%。牛奶产量增长9.4%,禽蛋产量增长7.7%。水产品总产量139.1万吨,增长5.3%。生猪存栏638.3万头,累计出栏236.0万头,分别增长3.4%和8.6%,其中,能繁母猪存栏68.4万头,增长2.8%。
工业生产企稳回升,新能源产业蓬勃发展,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0%,比上年四季度加快2.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中,民营企业增加值增长5.5%,增加值占比70.4%。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装备等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8.7%和8.1%。新能源产业增加值增长33.0%,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个百分点。太阳能电池、风力发电机组等新能源产品产量分别增长52.6%和32.4%。3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6%,比1—2月加快8.6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商品房销售回升明显。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9.1%,与上年全年持平。其中,项目投资增长14.8%。工业、制造业、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分别增长19.3%、19.4%和15.6%;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34.4%。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投资分别增长26.3%和4.4%。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分别增长4.9%和15.3%。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一季度,浙江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4.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一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58元,同比名义增长4.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589元,同比名义增长3.5%,实际增长2.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98元,同比名义增长5.2%,实际增长3.3%。从收入来源看,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名义增长3.4%、7.0%、1.9%、5.2%。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1.79,比上年同期缩小0.03。本报记者 林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