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浙石化6号泊位,4万吨航空煤油经过输油管道装入新加坡籍油船“迪马特奥”轮。当天中午12时,在拖轮的牵引下,油船缓缓驶离泊位向孟加拉国驶去。据悉,这是浙江自贸区舟山片区出口的首票航空煤油,意味着舟山能源贸易取得新的突破。

  “首次航空煤油的顺利出口,丰富了公司的成品油出口品种,原来主攻国内市场,量比较小,出口使得公司在调整生产方案方面显得更灵活,进一步拓宽了海外市场,提升了国际竞争力。”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储运事业部副总经理张惠强介绍,开展保税航煤业务有利于发挥舟山原油加工企业装置产能优势,推动浙江自贸区油气产业链建设更加完善。

  据悉,随着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二期全面投产,浙石化的原油加工能力不断提高,油品、化工品产能大大提升,仅航空煤油一项,目前已具备26万吨/月至30万吨/月产能。

  为保障首票航空煤油顺利出口,舟山海关靠前服务,与出口企业、代理企业座谈,详细了解航空煤油出口情况,回应企业合理诉求。同时,会同检测中心商议该票货物监管事宜,提前制定方案,严格对照相关标准,突出安全、质量、环保等关键性指标,确定检测项目,切实做好舟山口岸首票航空煤油出口的监管与保障。

  “此次业务为舟山口岸后续出口新型成品油常态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今后我们将积极探索,进一步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切实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舟山海关监管五科科长顾哲玮说。

  业内人士认为,舟山油之所以能“飞上天”,这是国务院赋予舟山片区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政策的效应显现,也是商务、海关等部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浙石化公司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政策红利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生动案例。

  自2017年挂牌以来,舟山片区按照国务院批复的总体方案、赋权方案,围绕油气全产业链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已取得10项“全国之最”的重大标志性成果。特别是在一系列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重大突破,先后取得了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等一批先行先试的政策探索,落户舟山的浙石化公司成为全国唯一获得成品油出口资格和配额的民营企业。一项项成果的累加,为舟山片区带来源源不断的政策红利,为企业插上了腾飞的翅膀,极大提升了区内企业的获得感,激发出推动跨越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林上军 黄宁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