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暂时停止经营活动的行为,从2022年5月以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税务、人社、商务等7个部门出台《绍兴市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实施意见(试行)》,共同推进“歇业”登记标准化、规范化。2022年全市已办理歇业备案385件。2023年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市场监管窗口将继续根据省局《推进歇业集成服务改革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实施方案》,为全市市场主体应对风险设置“缓冲区”。

  优化歇业备案登记

  对决定歇业的市场主体,依法办理备案登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完善到期前提醒告知服务,歇业期间届满30日内,自动提示市场主体是否需要延长歇业期间、恢复经营或办理注销登记。

  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歇业备案登记后,将歇业备案信息同步推送至税务、人社等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在收到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歇业备案信息后,可实施简化纳税申报方式,实施社保缓缴降费政策,允许住房公积金缓缴,加强金融政策扶持等歇业优惠政策。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对歇业市场主体实施动态监管,完善歇业公示和异议反馈机制。市场主体备案的歇业期限届满或累计歇业满3年,视为自动恢复经营,恢复经营的,应当于30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终止歇业。对未按期报送年报的歇业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办理歇业备案的,依法依规处理。对歇业后继续开展经营活动,且未按照规定公示终止歇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