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第3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5日上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视频会议和网络直播形式在杭州开展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活动以“安全、放心、满意”为主题,宣传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放心消费建设工作成效,发布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放心消费建设主要举措。
会上,浙江省重磅发布了《2020年度浙江省消费维权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囊括了2020年度浙江省消费维权情况、投诉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网络消费情况、“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工作情况等多个方面。
2020年,全省共接到消费类投诉举报127.04万件。其中,投诉71.39万件,占比56.20%,按时办结率为92.09%;举报55.64万件,同比上升203.35%,占比43.80%,按时核查率96.67%;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567.28万元,同比上升9.69%,罚没金额9.27亿元。全年受理咨询25.51万件。投诉举报同比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前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防疫用品、旅游、餐饮住宿等行业的投诉举报猛增;疫情后期,健身、美容、长租公寓等行业部分经营者经营困难,从而引发大量消费者纠纷。
从投诉情况分析,质量问题投诉17.53万件,位列第一,占比26.45%;售后服务投诉16.82万件,位居第二,占比25.37%;合同问题投诉4.68万件,位列第三,占比7.05%;广告问题投诉3.93万件,位列第四,占比5.92%;价格问题投诉1.7万件,位列第五,占比2.57%;不正当竞争问题投诉1.06万件,位列第六,占比1.60%。
从举报情况分析,广告违法行为举报案件36.10万件,占比68.80%,位居第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举报案件4.31万件,占比8.22%,位居第二;不正当竞争行为举报案件2.47万件,占比4.70%,位居第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举报案件2.13万件,占比4.06%,位居第四;食品违法行为举报案件0.64万件,占比1.22%,位居第五;违反登记管理行为举报案件0.63万件,占比1.21%,位居第六。
2020年,全省共接收到网络消费投诉举报40.12万件,受理38.99万件。
从投诉对象分析,商品类投诉27.31万件,占比70.04%;服务类11.68万件,占比29.96%。商品类投诉较多的是食品、计算机产品、通讯产品、家居用品和服装鞋帽等方面;服务类投诉主要是餐饮、住宿服务、互联网服务、交通运输服务、文化娱乐体育等方面。
从投诉问题分析,问题主要集中在广告、质量、售后服务和合同等方面。其中,广告类15.56万件,占比39.9%,主要表现为投诉商家发布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商品标签有瑕疵、虚假宣传等;商品质量问题类6.21万件,占比15.9%,投诉内容主要是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等;合同纠纷类3.59万,占比9.2%,主要为付款后商家不发货或者货不对版、不按约定提供服务等;售后服务类1.99万件,占比5.1%,主要投诉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不到位,维修困难,销售商与厂家相互推诿扯皮等。
2020年,全省共接到举报案件线索55.64万件,经核查立案查处案件5.21万件,罚没金额9.27亿元,移送司法机关1032件。案件主要集中在防疫用品、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消费安全等方面。其中,在知识产权方面。全年共立案查处知识产权类案件4043件,累计罚没9524.3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28件。
本报记者 林洁 通讯员 沈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