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实现全省21463家定点医药机构线上线下检查全覆盖,共处理定点医药机构18183家、参保人1257人,追回医保资金11亿元,同比增长240%,移送司法机关26家、参保人52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742件,是检查范围最广、打击力度最强、追回资金最多的一年。

  据了解,浙江省先后出台《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暂行规定》《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要情报告制度等系列文件,加快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执法制度;着力规范行刑衔接,强化行政处罚属地管理和重大案件省级指导;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入驻率、抽查事项覆盖率和任务完成率实现3个100%;组织全系统“浙政钉”掌上执法,开通率、激活率均达100%;出台《浙江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全速推进全省医保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从以罚为主单一监管向奖惩结合新型监管转变。

  在整合资源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方面,全省卫生健康、公安、药监、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合作,建立基金协同监管机制,推动部门间信息互通、结果互认、成果共享、力量叠加。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全省共聘请社会监督员1413人;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奖励举报人28人次,7.93万元,同比增长418%。

  2020年7月,在国家医保局中期评估中,湖州、杭州分获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全国第一和第三;温州、绍兴分获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第一和第三;衢州、金华分获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第六和第七。

  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