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2年,浙江数字经济增加值要达到4万亿元以上,占全省国民经济生产总值(GDP)比重超过55%。这是近日正式印发实施的《浙江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
12月22日,在浙江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经信厅副厅长厉敏介绍,此次出台的《建设方案》结合了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部署和浙江工作实际,明确浙江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的目标定位、建设任务和工作举措,提出推进试验区建设的“5752”体系,即围绕建设5区、组织实施7大工程、52项主要任务。
实施数字产业化能级提升工程,浙江将以数字科技创新为关键动力,着力培育壮大基础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抢先布局未来产业,打造协同共生的数字产业生态,不断提升数字产业规模和能级。重点实施建设高能级创新载体、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展壮大数字产业、培育标志性产业链、推进产业平台建设和强化新主体培育等6项任务。
实施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工程方面,浙江将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重点实施优化工业互联网生态、实施企业上云行动、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加快服务业高端化发展和农业数字化转型、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型贸易中心和新兴金融中心,推进企业、园区数字化转型等9项任务。
楼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