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通过绍兴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自4月成立“绍兴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以来,共办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2起,调解案件的时间从过去一、两个月缩短至7天,大大减轻当事人诉累,打通了调解服务“最后一公里”。

  今年5月,张某未经龙井茶叶协会许可,擅自在淘宝店销售假冒“西湖龙井”商标的茶叶,被龙井茶叶协会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起诉至绍兴市中级法院。法院立案后,将该案对接给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

  “向内提升保护效能,创新保护机制,向外借力形成合力,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新体系。”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处处长应超表示。鉴于疫情防控期间减少人员聚集、提高矛盾化解效率,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第一时间利用微信、语音电话等信息化手段与当事人线上沟通,开展云调解。

  从当事人履行协议到完成赔付仅用了3天,7天内矛盾成功化解。

  绍兴市知识产权援助服务中心刘毅介绍,今年以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与绍兴市中级法院、绍兴仲裁委员会共同构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处、仲裁和诉讼的“四位一体”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在充分整合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和司法审判两个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发挥了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协作联动优势,确保案件移交、受理、调解、签订协议、司法确认等程序规范化,更好地落实诉调对接机制。

  疫情期间“李文亮”商标案的行政处罚决定,系绍兴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开出的全国首张罚单,对于规范商标注册行为、打击恶意注册囤积商标、扩大法律宣传意义深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部分申请人将“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李文亮”等名称申请商标注册,引发社会热议。2月中旬,陈某刚委托绍兴智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恶意申请注册“李文亮”商标。

  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委托,绍兴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展开调查。约谈涉事商标代理机构负责人,责令其即刻撤回所代理的与疫情相关的不良影响商标申请的同时,还依法对申请人恶意抢注“李文亮”“新冠”商标等严重违法的情形从快立案、从严处理。

  3月26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第三条及第十二条规定,对恶意注册“李文亮”商标的申请人、商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责任人员三方当事人一并处以罚款。当事人绍兴智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陈某刚、当事人杨某某,分别被处以2000元、2万元以及1万元的罚款。

  同时,为发挥体制贯通、监管融通、业务打通的优势,今年4月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绍兴市市场监管局整合了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成立全省首个知识产权执法队。

  绍兴市知识产权执法队队长卓见介绍,专项执法队的成立,持续加大了对假冒专利、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侵犯地理标志专用权、侵犯奥林匹克等特殊标志专用权、侵犯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提升了知识产权执法的新效能。

  本报记者 赵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