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二次审议。为加强公共卫生风险防控,草案在人畜共患病疫情通报、监测等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建立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的规定。

  草案明确,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野生动物保护等主管部门建立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

  (黄钰钦 梁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