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汛防台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近日,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将强化灾害风险防控,配齐配强应急力量,构建识别一张图、研判一张单、管控一张表、指挥一平台、应急一指南、案例一个库“六个一”防汛防台工作体系。全力确保监测预警、风险管控、隐患治理、抢险救援、恢复重建精准有效,切实提升台风洪涝灾害科学防控能力。
《意见》强调,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防汛防台工作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防汛岗位责任制。要完善防汛防台应急管理体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各级防汛防台指挥机构,制定防指工作规则和应急工作指南,统筹指挥台风洪涝灾害防御工作。
在完善风险识别评估机制方面,《意见》提出,要强化风险识别排查,建立台风洪涝、风暴潮等自然灾害风险统一调查监测评估制度。要加强重点领域风险调查,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划定风险类型、风险等级和风险区域。要加强风险综合评估在风险排查和调查基础上,科学确定不同灾种的风险等级。2020年主汛期前,浙江将形成覆盖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灾害风险“识别一张图”。
在完善风险会商研判机制方面,《意见》提出,要开展灾害形势分析,定期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分析和趋势预测,共享监测预警信息,研判本地区、本系统灾害风险形势,形成灾害形势分析报告。要加强专业会商研判,开展气象、洪涝、地质、海洋等灾害形成机理研究,分析灾害阈值,推动多方参与基于多源监测预警信息的会商研判,形成专业会商意见。要强化综合会商研判,构建涉灾部门、专家团队、地方政府等参与的综合会商平台,密切关注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发展全过程,组织研判灾害风险,制定“研判一张单”。
除此之外,浙江省还将通过实行隐患动态销号、建立风险“管控一张表”、推进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平台建设等措施完善风险隐患闭环管控机制。加快集成涉灾部门数据资源,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在2020年9月底前,浙江省将构建精准高效智能的风险防控信息化平台。
在推进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融合各专业部门数据资源,构建应急“指挥一平台”。2020年主汛期前,完成省市两级指挥平台建设,实现视频会商系统省市县乡全贯通、基层应急管理移动式指挥平台延伸至村(社区)。
在加强防汛防台培训和宣传方面,《意见》提出,要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培训机制,编好用好“应急一指南”,加大基层责任人培训力度,每年汛期前至少组织一轮培训。推动防灾减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全民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建立防汛防台“案例一个库”,充分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意见》还强调,浙江各地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将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浙江省财政按照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应急机制,筹措安排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保障防汛防台工作。并将防汛防台工作纳入政府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将推进台风洪涝灾害科学防控能力提升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
本报记者 付曦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