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一直在摸索中砥砺前行,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挥“机制灵活、快捷高效、服务优质”的比较优势,积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院长、民建浙江省副主委郑亚莉认为,从发展现状看,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诸多体制机制问题,有必要在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转制设立社区银行方面走出一条新路子。

  当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堵点:一是身份性质不明确。在实际工作中,小额贷款公司基本上被认定为是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一般工商企业。许多司法案例中,小额贷款公司在诉讼保全、司法处置等方面不能享受金融机构同等的诉讼待遇。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客户进行业务办理时,也会由于身份的不明确,对其客户产生一种隐性歧视。由于非金融机构的定性,使小额贷款公司税负较重等问题一直难以解决, “营改增”后税负不降反增,也无法享受金融机构相关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是融资渠道不畅通。小额贷款公司受限于“只贷不存”的规则,只能依靠自身资金积累特别是股东出资以及不得超过资本净额200%的负债融资,且不能在资金拆借和票据市场上进行融资。向银行融资也没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且银行目前已基本不再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授信。以温州为例,该市小额贷款公司最高峰时曾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超30亿元,目前仅剩0.4亿元,降幅高达99%。新三板已暂停受理具有金融属性企业的挂牌申请,已登陆新三板的小额贷款公司交易活跃度也不高。

  三是经营模式难突破。经营模式突破“有心无力”,既有专业人才支撑不足等制约,也与小额贷款行业缺乏自上而下的法律法规保障有关。。

  郑亚莉分析了小额贷款公司转制设立社区银行的可行性:一是转制设立社区银行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社区银行目前已具备政策可行性,社区银行是为服务于一定区域内中小企业和个人的地方性小型商业银行,契合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定位。

  二是小额贷款公司总体运行规范,一些优秀小额贷款公司已具备转制实力。如温州瑞安华峰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已达8.2亿元,在浙江省内注册资本金排名第二,荣获全国优秀小贷公司、全国优秀商业模式等称号,连续七年获“中国小额信贷机构竞争力百强”和“浙江省A+级优秀小额贷款公司”。这些优秀小额贷款公司具备了转制为社区银行的基础。

  三是监管能力及政策环境能有效承接转制要求。各级政府不断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加强与人行、银保监等部门的监管联动,可以说,在监管能力及体制建设方面,已具备承接社区银行试点的风险防控及处置能力。

  郑亚莉建议,首先要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加快研究出台《小额贷款公司转制设立社区银行的暂行规定》,明确小额贷款公司转制设立社区银行的准入条件、设立程序和要求以及监督管理规则。

  其次要稳步推进改制试点。为保证改制过程的顺利进行,建议将可改制为社区银行的企业明确为区域优质小额贷款公司,如浙江省监管评级为A+级的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试点地区要出台相应的改制政策,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改制前后业务模式转换的风险防控。

  再者,要实行改制调整考察。可设立3~5年改制调整考察期,在考察期内,可探索联合监管模式,对改制后主体监管部门为银保监的基础上,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继续履行改制前业务的监管与退出。本报记者金乐平通讯员王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