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日前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标志着涵盖主要细分资管领域的全套监管办法基本完成。银行自身开展理财业务需同时遵守“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理财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则需同时遵守“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和《管理办法》。
业内人士表示,理财子公司的设立将重塑资管行业格局,未来资管行业将从平等竞争走向职能分化,理财子公司和公募基金或将形成差异化竞争和合作并存的格局。
Wind数据显示,目前已有20家银行拟设立理财子公司,其中包括5家国有银行、9家股份制银行和6家城商行。目前在27家具有公募基金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中,邮储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上海银行、包商银行、广州农商行7家银行尚未公告理财子公司设立计划。
从目前已披露的拟设理财子公司公告看,各银行的理财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从不少于10亿元到不超过160亿元不等。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尽管理财子公司牌照有很高的价值,但获得以及维持的成本也极为高昂,尤其对于资本净额不大、资本充足率较低的银行而言更是如此。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银行研究中心主任曾刚指出,对外投资会直接消耗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在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造成巨大影响的同时,也会削弱商业银行其他业务的拓展能力。“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可能就已把绝大部分总资产规模在1000亿元以下或理财总规模在600亿元以下的商业银行拦在了门外。”他说。
值得注意的是,据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和流动性管理等配套监管制度也正在着手制定中。未来在风险管理方面,将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要求理财子公司按照理财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
东方金诚首席金融分析师徐承远认为,未来理财子公司与公募基金将形成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关系。一方面,竞争的结果将导致银行理财和公募基金形成差异化发展道路;另一方面,围绕优势互补,理财子公司和公募基金仍存在合作的基础。公募基金可借助银行渠道拓宽投资者客群,而银行理财由于投研能力仍较薄弱,初期还需要在自身不擅长的权益投资领域继续与基金公司保持合作。
向家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