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信用评级行业统一监管,推进债券互联互通,央行和证监会日前联合发布2018年第14号公告,就逐步统一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和监管信息共享、推进信用评级机构完善内部制度,统一评级标准,提高评级质量等进行了规范。

  《公告》的核心内容在于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两大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的逐步统一。按照规定,已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评级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在交易所债券市场或银行间债券市场同时开展评级业务。央行、证监会和交易商协会将设立绿色通道实现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业务的资质互认。

  《公告》鼓励同一实际控制人下不同的信用评级机构法人,通过兼并、重组等市场化方式进行整合。整合前信用评级机构发布的评级结果仍可继续使用,并由整合后的信用评级机构履行跟踪评级、信息披露等义务。整合后的信用评级机构应当统一评级技术方法、评级业务规范、评级标准和评级报告等内容。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时开展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应当统一评级标准,并保持评级结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孙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