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创新项目,但是过去几个月,代币发行在我国的发展却“变了味”。大部分的项目变成披着高科技外衣的违法融资活动,变成没有任何投资门槛的法外之地,变成一场充满疯狂和虚无的资本泡沫。

  9月4日,包括一行三会在内的七部门出台严令,以ICO融资为代表的代币发行融资被叫停,并且被定性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据悉,ICO融资已被纳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范畴,各地金融办已经行动起来,逐案研判,根据不同案例的本质属性适用的罚则,进行执法和惩处,提交相关部门予以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存量代币清退工作则由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与投资者自行协商清退,清退的项目若发生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ICO本质是非法集资

  今年以来,ICO融资对象在我国开始由小众渗透至大众市场,大量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和不了解区块链技术的散户型投资者蜂拥而至,积聚了大量风险。

  “当前国内真正从事区块链创业的公司,仅仅15~20家。”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强调,而已经真正进入商业应用领域的区块链项目,则不超过5家,已经盈利的项目更是世上罕见。

  “在向区块链专业人士调研时发现,当前高达90%以上的ICO项目涉嫌欺诈。”邓建鹏表示,ICO已经化身为非法集资的手段。这种创新型融资模式在此前没有任何相关法律规定,亦无明确对应的监管机构,发起ICO项目不需要任何监管机构审批。大部分ICO项目未设定投资者门槛,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等多项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

  因此,认清ICO本质极其重要。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认为,应从四方面来看:第一,ICO是涉众型(公募)集资,它向不特定的对象发行“代币”,此代币可以在指定交易平台上进行“T+0”式集中竞价进行交易。第二,ICO是多层次空手套白狼的把戏。第三,ICO是一种融资渠道。禁止ICO并不是禁止区块链技术,ICO仅仅是区块链的应用。第四,ICO本身不是虚拟货币。

  乱象提升金融风险

  何为代币发行融资?核心是以虚拟货币为融资标的的一种融资行为,融资主体发行自己的代币,投资人以比特币等主流虚拟货币来交换相关代币。投资人获得代币后,既可以获得代币所代表的权益收益,也可以在二级市场转让。

  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指出,面向国内提供ICO服务的相关平台共计43家。2017年以来,通过上述平台完成的ICO项目累计融资规模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

  目前我国代币发行融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项目鱼龙混杂,虚假风险很大。市场上在做的项目有美容、白酒、竞技,有的在融资过程中根本没有项目,有的则是虚假项目。融资资金到位后,大部分“白皮书”承诺的计划不会落地实施。

  同时,投机炒作风险非常严重。大部分投资者缺乏专业知识,完全不关心基础资产的情况。部分代币发行者或者交易平台利用投资者的这种心理,采用刷单造假、坐庄抬拉等方式操纵市场,加剧炒作气氛。

  其他国家的监管当局对于火爆的代币发行融资也给出风险提示。美国证监会8月发布风险提示函,对于上市公司利用区块链、代币炒作、抬高股价的行为进行警示,新加坡等国也提示了代币风险。

  “大量的没有前途的项目本身就是欺骗,不仅让投资者承担巨大风险,也让真正区块链创业的团队颇多抱怨,实际上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后果。”中国人民银行参事、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盛松成指出,这一次整顿主要是为了风险警示和保护投资人利益。

  刺破泡沫推动区块链回归正轨

  此番央行公告中取缔的是ICO,但并未提及区块链,可见其用意并非是限制区块链的发展,而是为了打击隐藏其中的投机行为,薅除“野草”,促其走上更健康的轨道。

  ICO最初的功能是为区块链相关的初创企业募集资金,仅限于极客圈。然而今年以来,随着几个相关项目发行的代币价格上涨几十倍,ICO逐渐被包装成“造富神话”。随之而起的种种乱象,危害了投资者的利益,造成金融和社会风险的积聚。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认为,就区块链创业企业而言,ICO泡沫的破灭虽然会提高融资门槛,降低融资金额,但只有把劣质项目清除出去,真正有前景的项目才更容易脱颖而出。

  区块链作为一种新兴技术,其本身是中性的。区块链技术的可靠性、实时性、追溯性等特征可以在金融领域得到很好的利用。尤其是用于交易支付、资产数字化、智能证券、清算结算、客户识别等领域。为了避免这一技术被滥用,国家互金专委会曾发布《合规区块链指引》,从3个方面对区块链的合规性进行了研究和规范。包括在技术层面规范区块链关键的底层技术,使其作为区块链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的基石;在业务应用层面规范信息披露、身份认证、反洗钱、监管对接等相关业务的开展,防范潜在风险;在监管层面,探索基于区块链的监管科技,提升监管能力。

  薛洪言表示,当前推动区块链商用化的主力已由创业型小团队变成了全球的金融和互联网巨头,后者不需要借助ICO手段募集资金,且当前真正的区块链企业也主要通过服务B端的巨头获取利益,不必通过ICO募资。从这个意义上说,ICO被取缔并不会影响区块链的商业化进程。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