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元就能抽中一部最新版的苹果手机或一辆宝马车?近两年来,一种名为“一元购”的抽奖式购物平台异常火爆。只需要花1元,就可以得到十分诱人的奖品,大到豪华汽车、高档手机,小到手机充值卡、加油票等。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参与者逐渐沉迷其中……

  今年8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网络“一元购”业务的定性和处置意见》(下称《意见》)认定,网络“一元购”为赌博,涉嫌诈骗。

  河北胡先生是深陷“一元购”的受害者之一。自2014年开始接触“一元购”网站,他在该网站总共投入了将近3000万元,奖品置换成现金后,发现自己亏损金额高达400多万元。

  究竟什么是“一元购”?简单来说,就是把一件商品的价值分成若干份,比如一个价值7000元的电脑,把它分成7000份,每份1元,这7000份被卖光后,由平台根据售出份额的特定号码来抽出幸运儿,电脑归抽中者所有。

  “一元购”平台往往不会限制用户的购买份数,用户就会觉得购买份数多则概率更大,许多不理智的用户试图通过增加购买份额来提高得到商品的机会。

  让“一元购”得以“生生不息”存活的前提是:购买份数的钱,一旦投出概不退还,无论多少。用户买的越多,若没抽中就意味着亏的越多。而亏得多了,用户收回本金的欲望就会越强烈,像上瘾一样难以抽身,甚至有很多人沦落到靠四处借债继续投注。

  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发布的行业通报监测数据,截至今年4月,“一元购”参与者已超160亿人次!

  《意见》最终认定,网络“一元购”表面上是销售实物商品,实际上销售的是中奖机会,中奖结果由偶然性决定,在法律上属于射幸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支付代价后所获得的只是一个机会),可以认定为赌博。若经营机构以网络“一元购”为名,采取抽奖造假、以次充好、不寄送奖品甚至卷款潜逃等方式骗取参与人钱财,涉嫌《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一旦构成此罪,情节严重的,相关负责人可能会面临最高无期徒刑。《意见》要求各地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依法予以打击处理。本报记者 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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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包括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

  根据征求意见稿,非法集资,是指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者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金融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