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2016年8月24日,四部委联合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6]1号(以下简称《办法》)第38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条例要求。
近日,华夏信财正式公布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华夏信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7]31060038号文件。此外,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一并审计了华夏信财旗下所有子公司财务报表。
报告主要审计华夏信财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给出审计意见:“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夏信财股权投资公司2016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审计报告中显示,华夏信财截止2016年12月31日合并总资产19,036万元(190,361,453.96元),净资产8,187万元(81,870,161.81元),2016年营业收入51,600万元(515,998,277.01元),净利润6,892万元(68,916,063.30元)。
通讯员 夏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