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最大力度政策有哪些? 3月30日,温州市科技局会同温州市国税局、温州市地税局举办的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科技财税优惠政策培训班在温举行。会上,省科技厅高新处周锦红副处长、浙江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朱祖超、市财税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叶海晓、叶成超等四位授课老师,分别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解读、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评审及申请书撰写、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有关知识讲解、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财税政策解读进行讲解。培训会吸引了430多人次科技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进场听课,了解相关福利政策。

  此次培训会旨在加快推进《温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2017年工作计划》,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依法享受有关科技财税优惠政策,切实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掌握申报要领和了解政策优惠等。此次前来听讲的基本上是来自科技型、高新技术培育库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研发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重视科技创新的平台打造,对企业来讲,就是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而且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机构,企业研究院要努力向省里申报企业重点研究院。同时,鼓励企业千方百计促进研发投入。”市科技局负责人说道。

  据统计,2008—2016年,温州市累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107家,证书有效期内企业827家,规模数量列全省第三位。温州市827家高新技术企业中规上企业680家,占比82.22%;其中产值超亿元企业275家,占比33.25%,上年新增了55家;超10亿元企业19家,占比2.30%,年新增了5家。2016年我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451.35亿元,同比增长9.6%,增幅高于规上工业1.7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9.26%;新产品产值1344.79亿元,同比增长13.8%;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额229.08亿元,同比增长30.2%。

  据市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补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短板”,构建“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机制,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共同制定了《温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2017年工作计划》、《温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等。今年计划全市要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6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640家;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投资32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453亿元。

  据悉,为进一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自去年起成立温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团,并多次开展科技创新服务专项活动,以“送政策、解难题、促发展”为企业进行“一对一”业务指导工作。

  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企业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其中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属于重点支持领域);4.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5.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温州市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最大的政策有哪些?

  主要有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研发经费150%税前抵扣(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新十条”政策(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加大科技型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扶持力度、加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力度等十个方面)。本报见习记者徐慧敏